2012年6月9日星期六

趕蟲

雖然只是小指甲那麼大一隻小昆蟲,但孤蟲寡女怎能共處一室呢?
我一會兒到廚房拿鐵管趕牠,但房裏很多空間牠逃到更裏面去,這是不許可的。
我又關上燈,只留下窗前一盞枱燈,希望為牠引路離去,但光線映到天花上,灰灰亮亮牠更為流連,還興奮地這裏點一下那裏踏一番。
就算完全滅了燈,牠仍然揮之不去。

我又喊又叫,你怎樣才要離開?

只好又把燈全亮,總讓我看得見牠伏在哪兒。
然後發現牠竟然停在燈罩上,一個我站立床上舉手可及之處!我猶豫了一下,決定試一試。友人教的,用杯子罩牠,以書本封口,再到窗子放生。既能稍依普渡眾生之德又可保障一點私人空間。於是,或小心翼翼或狂亂地終於把牠封鎖在杯子裏。一手書一手杯,雙雙伸到到窗外一放──夜裏也看不清楚牠的去向。
兩秒後,舒一口氣,雙手收回來。
卻猛地手裏一陣胡擾,牠竟跑到我手心來了!我非男非女地嚎了一下,手亂抖亂撥,奮力守著人蟲授受不親那種貞操。

然後牠不見了。

天花沒蹤,燈罩沒影,連最奈牠沒何的地方──窗簾軌道後面也看過,但就是不見了。

如此今晚還能否守得住空房處身?

2012年6月6日星期三

聯想與象徵

聯想與象徵的分別,在於前者把本來沒有關係的事物作類比或比喻,使意念更清晰呈現;後者則是符號本身就生於其背後意義,那關聯性是必然的。

聯想時,是嘗試在現有的事物裏尋找相似者,點出它們的相似性,再作說明。最重要的是,那些事物本來是沒有關係的,那些事物本來另有存在意義,只是聯想者主動攝取那些事物湊巧相似的地方,圖個方便,或引申各種不同解釋。

象徵,或符號,則主動性不在聯想者,而在於符號的創造者。符號生於世上,本就是效忠關聯性,創造符號的目的在於看見符號如同看見背後的意義,如果關聯性不存在,符號是沒有其他功能的。

那麼符號也就是一種強制聯想。並不全然負面。一些約定俗成,透過符號傳遞訊息的確方便有力。道路上的指示符號就讓駕駛者在短時間內取得訊息,作出判斷,毋須費時閱讀文字(當然,文字本身就是符號,道路指示只是把文字濃縮了)。

現今社會符號漫天,造就不少資本流動,大概許多商業活動依靠符號。為了使消費者有意無意向指定方向聯想,公司或機構標誌就變得非常重要。友人說,他感覺世界最知名的品牌應屬一N字頭運動品牌,因為那象徵「正確」的剔號太簡單易明了,又容易記住。不無道理。就算要冒牌也容易,冒牌貨只會讓品牌知名度更高吧。「正確」這意頭也好,大有利公司形象。剔號的象徵意義雖不是那N牌子創造的,但如果把剔號畫成那彎曲樣子,就只能是N牌獨有吧。聰明在搶過一個世界性的已有象徵套在自家身上,稍為變異,原來象徵意義仍在,外加一層特殊。

我們日常的聯想,有多少被控制住呢?那些強制聯想,有多少已成習慣甚至不可或缺?不過,大眾並非完全失去自主。如利用商標的廣泛象徵,再加上創意表達其他意念,聯想仍可存在。(唉,連「聯想」也遭搶劫了)

2012年6月2日星期六

K房

有搭沒搭跟人說話,有時挺高興,像在推銷自己又似聆聽別人,淺層交換意見。但在二十多人的K房內,樓底十呎,弱質米高風兩支(只兩支!),音樂潮蓋,男人滿屋,卻必須大開喉嚨才能傳音啊。眾人都喜歡在近乎漆黑中哄鬧是嗎,面紅人不覺,目浮人不知。如此,唇語也難發揮,臉是一色的昏黃。純粹語言溝通,況且人畔有耳,難以深入傾談,也許比網上即時通訊還差一截。不過,眼神和語氣倒還剩一些,且笑聲喊聲可聞。那是一種異樣的感覺,說假不假,只是把話裏高潮放大(要人家聽到,還是需要大聲一點),細緻暗紋遮掩。那種氣氛下也沒有什麼叫做「死氣」,因為歌聲音樂永在,注意力隨時轉移,毋需介懷,甚至離座也可,拿個飲料找個朋友上個廁所點個歌曲。

我手裏總拿著食物或酒瓶,多少對談話有緩和作用....... 我太不善交際,手裏飲食好比無上戰友,打不死摧不爛。吃喝是這種場合理所當然的佈景板。做個佈景板又沒什麼不對.......

非常自由進出話語,除互聯網外莫過於此。

破喉嚨了,真高興。

2012年6月1日星期五

遊客


通常照相機的面目難得上鏡,但現時家裏有兩部照相機了,可互把芳容記下。說新它不新,款式是二十多年前的,老闆說今年是他結婚廿五周年紀念,當年蜜月用過它。當時我還以為只是同一款式,但回家後我相信他用的就是眼前這一部,因為機身有碰撞痕跡,反正今天我把它買下來了。進店後我問老闆要一部非常低級的菲林機,最基本功能。他想了一下,問我是否要他身後那種即棄相機,我說不要即棄的。他問我想花多少錢,我答了,他又沉吟半响,跟剛好閒下來的年輕店員談了兩句。那年輕店員到地庫一陣子,上來時携了這機器。我這行外人端詳了一會,指了指玻璃櫃台裏一部價錢稍貴的卡農牌,問老闆,如果跟那部比較呢?他說這個比較好。我沒有本錢做獨立批判,故問了用法(因說明書及包裝欠奉),笨拙地上了菲林(最後還是老闆動手),買下了。


快快樂樂走出店子,照相機掛頸,結結實實做起遊客來了。拍路上車子、華美古典的 Hotel Russell、路人背影、百年地鐵站、路燈、店舖門口...... 可惜天空是倫敦招牌陰雲,預計這膠卷沖曬出來不會太鮮麗。


還有幾個禮拜就離開這城市,雖沒有不捨,還是自覺沒有好好走過大街小巷。平日性子不耐,經常點到點行動,少有漫遊,連學校附近也說實在的不熟悉。繞過寄住過的宿舍,拐進 Guildford Place、Lamb's Conduit Street,店子都標緻,貨品風格別樣卻不做作,價錢當然就不大標緻,可觀不可玩。看見花店旁的鴨屎綠垃圾桶內一大束快要凋謝的蘭和菊,垃圾桶真的太大了,我拈起雙足為花朵拍了遺照。


出得 Theobald's Street,遇一肥胖女警,跟在她後頭希望她不認為我在看她,只是路線一樣而已。然後往東走。經過一淺藍調、小品風情到不行的咖啡店,四五點的時間差不多滿座,西裝男和中年女都湊得很緊,蛋糕看起來豐厚實在,從店後頭的一座座鋼鐵方箱估計糕餅是本店出品。要了一小杯鮮奶咖啡,比星巴克還貴,但喝了實在透出一種和譪甜美,牽起笑容的味道。此店名為 Bea's of Bloomsbury,必再來。


又走了一陣子,差不多回家了。懶走,乘公車,站牌說四分鐘達地鐵站。車內廣播下一站是 St Luke's Music Education Centre,果真走上來一個抱著大提琴的校服女生!原來車站名字並非都是信手拈來的。當然不都是信手拈來,因為下一站正是我的站,我確實需要這種 Old Street Station 的車站名字。

說一句關於倫敦地鐵:車廂總是全地鐵站最明亮的地方(戶外車站除外)。

回家後網上一搜,發現我以市價 1.2倍至十倍價錢買了手上的照相機......。嘆一句行外人注定被騙稍為自我安慰(不果)...... 奉勸各位以後在不熟悉的領域交易前還是先上網看一下,不然就是買了以後別搜價錢......